建信锋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
报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4 年 10 月 30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4 年 11 月 2 日
一、重要提示
建信锋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23 年 3 月 8 日证监许可2023491 号文注册
募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
《建信锋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现前述情形的,则直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本基金
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进行财产清算。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建信锋
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自 2024 年 10 月 12 日起,本基金
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期为 12 个自然日,本基金清算期自 2024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止。由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
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
天元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
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过专业化研究分析,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将积极发挥选股优势,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研究分
析,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
面、政策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二)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遵循“自上而下”的投资理念,结合当前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及
发展趋势、国家政策等因素,考察行业运行周期、发展空间等,重点关注具有良
好发展前景的行业。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依托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平台,努力挖掘质地优秀、具备长期价
值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以期通过基金管理人的选股能力获得长期可重复的超额
收益(Alpha 收益)。
本基金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选择估值合理、具有持续竞争优势和
较大成长空间的个股进行投资。定性分析主要基于投研团队对公司的案头研究和
实地调研,包括所属细分行业情况、市场供求、商业模式、核心技术等内容,深
入分析公司的治理结构、经营管理、竞争优势,综合考虑公司的估值水平和未来
盈利空间。定量分析主要根据相关财务指标,如营业利润率、净利率、每股收益
(EPS)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等,分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等,并综合
利用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折现现金流法(DCF)等方法对公司进
行合理估值。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将综
合比较并选择港股市场中优质股票进行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
内部分消费行业领导品牌等)、A 股缺乏投资标的行业;
为市场龙头;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以优化流动性管理、分散投资风险为主要目标,同时根据
需要进行积极操作,以提高基金收益。本基金将主要采取以下积极管理策略:
(1)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提高组合久期,以获得债
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
跌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
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
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公司债等不同类属债券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
价值被相对低估的类属债券,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类属债券,借以取得较高收
益。并通过信用风险、内含选择权的价值分析和管理,获取适当的收益。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
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
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五)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交易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
本基金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
的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操作。法律法规对于基金参与股
指期货交易的交易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国债期货交易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
险水平。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对宏观经
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本基金将构建量化
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
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
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国债期货相关交易遵循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3)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股票期权投资前将建立股票期权投资决策小组,负责股票
期权投资管理的相关事项。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
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
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股票期权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
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未来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
资其他期权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纳入投资范围并制定相应投资策
略。
(六)融资策略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等因素的基
础上,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
于香港市场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建信锋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10 月 1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24 年 10 月 11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4,083,384.16
结算备付金 89,761.46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533,210.50
其中: 股票投资 21,533,210.50
资产总计 35,706,356.12
负债:
应付赎回款 860,645.19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139.31
应付托管费 2,189.87
应付销售服务费 285.74
其他负债 112,445.18
负债合计 988,705.29
净资产:
实收基金 32,411,895.31
未分配利润 2,305,755.52
净资产合计 34,717,650.8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5,706,356.12
注:报告截止日 2024 年 10 月 11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714 元,建信锋睿优选混合 C 基金份额总额 2,122,613.25
份,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674 元。
四、清盘事项说明
建信锋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3 年 3 月 8 日证监许可2023491 号
文注册募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模为 235,857,954.47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登记机构均为建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
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
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为 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 50%);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
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
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将做相应调整。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
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现前述情形的,则直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本基金
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进行财产清算。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建信锋
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关于建信锋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
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4 年 10 月 12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
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
了呈报建信锋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此,
清算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
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 2024 年 10 月 12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
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14,083,384.16 元,其中包含银行
存款人民币 2,464,040.48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2,513.28 元,其他存款人
民币 11,616,020.69 元,应计其他存款利息人民币 809.71 元,其他存款均为存放
在证券经纪商基金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清算期间,计提银行存款
利息人民币 7,922.22 元,其他存款利息人民币 1,142.93 元。截至清算截止日,货
币资金为人民币 32,716,117.97 元,其中银行存款人民币 32,703,529.83 元,应计
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10,435.50 元,其他存款人民币 200.00 元,应计其他存款利
息人民币 1,952.64 元。上述应计利息及其他存款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
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
理人所有。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89,761.46 元,其中期货备付金
为人民币 89,679.08 元,应计期货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 82.38 元。清算期间,确
认期货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7.74 元。上述款项已于清算期间划入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21,533,210.50 元,
全部为股票投资,清算期间均已卖出,产生证券清算款人民币为人民币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人民币 860,645.19 元,清算期间确认应
付赎回款人民币 2,340,349.58 元。上述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人民币 13,139.31 元,该款项已于清
算期间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人民币 2,189.87 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
间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人民币 285.74 元,该款项已于清算
期间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人民币 112,445.18 元,其中应付赎回费人
民币 2.23 元,预提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93,442.95 元,预提律师费人民币 9,000.00
元,预提审计费人民币 10,000.00 元。上述款项均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单位:人民币元
自 2024 年 10 月 12 日起
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止的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利息收入(注 1) 9,072.89
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收益(注 2) 332,517.84
股息红利税(注 3) -2,374.01
清算收入小计 339,216.72
二、清算费用
其他费用 400.00
清算费用小计 400.00
三、清算净收益 338,816.72
注 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 2024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止清算
期间的银行存款、期货备付金、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注 2: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收益系清算期间卖出股票成交金额减去卖出
股票最后运作日的股票估值总额及买卖股票产生的交易费用后的差额。
注 3:股息红利税系根据《股息红利差别化纳税会计核算细则》(中基协发
201221 号),于转让交割股票后的次一交易日,根据中登公司按投资者实际持
股期限计算的应缴税额计提应缴税款而确认的红字股利收益。
建信锋睿优选混合 A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10 月 11 日基金净资产 32,452,012.36
加:清算期间净损益 315,160.60
加:清算期间确认的应收申购款
减:清算期间确认的应付赎回款 2,335,457.97
二、2024 年 10 月 23 日基金资产净值 30,431,714.99
建信锋睿优选混合 C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10 月 11 日基金净资产 2,265,638.47
加:清算期间净损益 23,656.12
加:清算期间确认的应收申购款
减:清算期间确认的应付赎回款 4,891.61
二、2024 年 10 月 23 日基金资产净值 2,284,402.98
注: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2024 年 10 月 23 日(清算结束日)本基金剩
余财产为人民币 32,716,117.97 元,其中建信锋睿优选混合 A 清算分配金额人民
币 30,431,714.99 元,建信锋睿优选混合 C 清算分配金额人民币 2,284,402.98 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
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的资金将于清算款划出前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
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
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清算期结束日
后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属份额持有人所有,在支付清算
款时将一并计算并支付给份额持有人。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1)《建信锋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建信锋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
报告》的法律意见。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建信锋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报告出具日期:2024 年 10 月 30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4 年 11 月 2 日